邹犇淼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作出“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要继续抓下去,抓出更大成效”的重要指示。2024年5月,省委、省政府提出“扛牢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的政治责任,把长株潭作为一个城市来打造”。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扛牢省会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一座城”理念,推动“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复,长株潭一体化迈入由“物理融城”向“制度相通”纵深拓展阶段。结合前期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我们重点围绕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原则下,如何以法治赋能、制度牵引破解发展壁垒,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实现更大突破进行了思考。
法治赋能
为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支撑
区域一体化本质是一场打破行政边界、重构资源配置、重塑治理体系的制度变革。相较于政策推动、行政调度,法治具有稳定性、权威性、可预期性,能够从根本上破解跨市域治理难题,为都市圈建设提供深层次赋能。
把共同愿景转化为稳定规则。长期以来,通过省级统筹、联席会议、年度行动计划等方式,有效破解了一批阶段性难题、推进了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行政协调可以解决“急事难事”,但灵活性强、刚性不足,难以适应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发展要求。通过法治固化成熟经验、明确协同边界、规范协作流程、压实各方责任,把行动共识转化为各方稳定遵循的规则,能够推动三市合作从议事协调,转向依规运行的常态治理,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稳定预期,为长株潭一体化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
用公平秩序缩短制度距离。路网贯通可以拉近城市空间距离,规则贯通才能消除市场制度距离。当前,三市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监管尺度、信用体系、执法标准等方面仍存在差异,要素自由流动仍存在堵点,需要统一基础制度规则来破解行政分割。通过法治方式推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现产权统一保护、标准统一衔接、监管统一规范、信用统一互认,能够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跨域投资更放心、产业布局更从容、市场活力更充沛。
以刚性约束提升治理效能。现代经济社会活动天然突破行政区划,但传统治理体系以市域单元为主,容易形成治理碎片化。湘江流域治理、交通道路运维、公共服务治理等均具有整体性、跨界性、联动性,跨域利益平衡机制缺位导致靠三市协商难以实现系统治理。法治能够有效平衡权责关系、理顺利益链条,通过法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成本分担、利益共享,推动分散治理转向协同治理,实现治理无盲区、责任不空转、利益可平衡、矛盾能化解。
实践探索
长株潭法治协同建设积累丰富经验
以专项立法引领绿心共护。长株潭三市交汇处,529.79平方公里生态绿心是全省核心生态屏障,也是检验区域协同治理能力的标志性载体。我省先后出台、修订《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通过省级立法统一三市保护标准、管控体系、准入规则、补偿机制,构建省级统筹、三市落实、基层共治的责任体系。绿心立法不仅划定生态红线,更实现保护与发展的法治化平衡,通过分类管控、清单准入、生态补偿,推动绿心由被动管控转向主动增值、绿色发展。
以执法联动推动规则贯通。三市聚焦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长株潭多部门联合围绕湘江株洲段“十年禁渔”开展专项执法巡查,交通运输部门在公路治超、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等领域加强执法协作,城管部门在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燃气管理等领域实现信息互通、证据互认,跨域协作逐步从专项行动转为常态机制。
以司法协作延伸保障半径。三市司法系统先后签订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完善跨域立案、巡回审判、调查取证、联合执行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机制,推进异地法律援助、边界纠纷联调、跨域普法联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有机衔接、协同发力,持续深化跨域司法协作体制机制,不断夯实一体化法治服务保障。
路径展望
构建系统完备的一体化法治保障体系
构建省级统领、三市协同的制度体系。立足省域都市圈独特优势,用好协同立法法定权限,构建“省级统领、三市配套、分层赋能”的制度格局。加快《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一体化发展定位、协同边界、事权清单和责任体系,重点对跨区域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协同、公共服务、生态共治等共同事项作出原则性、制度性安排。坚持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三市立足功能定位,围绕产业协同、交通互联、要素流通、公共服务、数据治理细化配套规则。对成熟度高、需求迫切的领域推行“小切口”精准立法,对尚需探索的领域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固化,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顺畅、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推动法治规则贯通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链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跨域协同执法,建立常态化协作清单,完善联合监管、风险预警、线索移送、案件移送机制,统一裁量尺度、规范执法标准,减少区域执法差异。持续深化司法协作,完善生态、知识产权保护、商事纠纷跨域办理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强化执行联动。全面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协同体系,推动公证、鉴定、调解、仲裁资源互通共享,为企业跨域发展提供合规指引、风险防控、纠纷化解全周期服务,让制度优势全面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优势。
完善监督评估、共建共享的长效落实机制。统筹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法规实施评估、政策落地督查、协同成效检视。建立一体化法治评估机制,将规则衔接度、办事便利度、要素流通度、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指标,精准查找制度堵点、治理难点、落实盲点,动态优化政策制度体系。畅通市场主体、基层群众、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意见渠道,重大事项开展联合论证、广泛征求民意,让群众和企业成为一体化法治建设的参与者、监督者、受益者。
(作者系长沙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