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 关于推进清廉长沙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
中共长沙市委
关于推进清廉长沙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年10月15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系列重要讲话、关于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湘发〔2021〕19号)要求,扛牢清廉湖南建设的省会担当,为全面建设以“三高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新长沙提供坚强保障,现就推进清廉长沙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人民为中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将清廉长沙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二、总体目标
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清廉建设在全省走在前列、树立标杆,达到全国一流城市水平。阶段性目标:通过5年左右建设,清廉长沙深入人心、积厚成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明显提高,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明显强化,“四风”顽瘴痼疾明显遏制,反腐败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风民风向善向上,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赖明显提升;通过15年左右建设,清廉长沙蔚然成风,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成熟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党风政风纯净清新,社风民风正气充盈,崇廉倡廉化风成俗,清廉成为长沙的良好风尚和亮丽名片。
三、方法路径
1.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抓清廉建设首重抓党的建设,全面建设清廉长沙必先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浸润社风民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
2. 以压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推动清廉长沙建设融入“五位一体”建设。
3. 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聚焦清廉长沙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瞄准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准确把脉,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4. 以建设清廉单元为载体。将清廉建设与各部门、系统、领域工作有机结合,着力建设清廉机关、行业、园区、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家庭等清廉单元,通过示范引领、比学赶超,带动全领域全方位全面跟进,推动清廉建设在全社会深入开展。
5. 以强化系统治理为方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思想教育、纪法约束、制度建设同向发力。强化标本兼治,聚焦体制障碍、机制梗阻、政策弊病、利益藩篱,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
四、具体内容
1. 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强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在政治建设考察中突出政治标准和清廉标准,实行干部政治表现常态化考察和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提醒制度。各级党组织定期研究清廉建设工作,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专责,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党建聚合力”工程为统揽,深入落实省委“1+5”文件,持续推动政策、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2. 推动公权力运行全面规范。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拓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探索“零收费+帮代办”模式,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着力打造“无证明城市”。规范垄断行业企业收费服务行为,严格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管理,整治“红顶中介”。科学配置党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程序规定,健全决策问责纠错机制。加强地方立法,以“立改废释”扎紧约束权力的法规制度笼子。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推进党政机关内部事务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申报等事前事后公开。强化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完善经费支出标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将包括社会保障资金在内的所有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全部纳入审计监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全力推行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大数据动态监测和智慧监控、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重点项目指挥部运行。深化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治理违规授信放贷、违规融资担保、违规举债投资等问题。
3. 推动干部教育管理全面从严。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统筹推进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落实“凡提四必”,从严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强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建好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强化各级党组织管理责任,突出干部日常管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科学设置考核体系,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4. 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全面发力。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约法三章”、市委“15条禁令”,严查顶风违纪问题。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真抓实干新风正气。坚持一严到底,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和“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借赌敛财”“放贷牟利”等新型腐败。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整治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物业等方面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深入开展“天网行动”,加强防逃追逃追赃工作。
5. 推动重点领域监督全面加强。落实“十必严”要求,突出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紧盯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金融、国有资产资源交易、行政审批、执法司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完善权力清单,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查处力度。严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建立健全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提高党内监督效能,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贯通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加强军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构建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6. 推动亲清政商关系全面巩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搭建政商交流沟通平台,完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积极回应和解决企业合理诉求,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落实惠企政策、优化涉企服务,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企业家日”活动,健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维权联席会议机制,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安商稳商,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完善问题线索受理、移送、督办机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违规干预经营等违纪违法行为。
7. 推动清廉单元建设全面铺开。在全市开展清廉机关、清廉行业、清廉园区、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社区)、清廉家庭建设。推动树立一批为民务实、权力阳光运行的清廉机关;行风端正、诚信守规自律的清廉行业;积极改革创新、廉洁风险防控有力的清廉园区;合法经营、“三资”监管严格的清廉企业;师德师风优良、办学行为规范的清廉学校;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清廉医院;小微权力运行有序、文明风尚浸润的清廉村(社区);家规严明、家风醇正良好的清廉家庭。通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提升。
8. 推动清廉理念宣传全面覆盖。优化网站、微信、电视、报纸、广播宣传矩阵,充分发挥公交站点、公共交通、桥梁隧道、户外屏幕、楼宇夜景灯光等媒介作用,推出一批清廉主题优质栏目和公益广告。结合“红色长沙”“网红长沙”宣传,植入清廉元素,“一地一品”擦亮文化名片,引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加强清廉艺术作品创作,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宣教活动,加强清廉文化产品供给,讲好清廉长沙故事,传播清廉长沙声音。
9. 推动清廉文化阵地全面拓展。改版升级长沙市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挖掘丰富刘少奇同志纪念馆、胡耀邦故居、岳麓书院、雷锋纪念馆、杨开慧纪念馆等重点基地清廉元素。深化全市清廉文化示范点建设,推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机关单位、园区、企业、景区结合本地特色,打造一批高质量清廉文化阵地。强化橘子洲·青莲站、省政府·清风站、望城铜官窑、长沙县特立公园、浏阳大围山清风竹苑等基地清廉文化宣教窗口作用。
10. 推动科技支撑保障全面提升。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建设,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和“12345”热线平台智能化,督促部门间系统互通、数据共享,加快实现“跨域通办、跨市联办、全程网办”。强化“互联网+监督”成效,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社保医保基金监管系统等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云计算技术运用,实现对行政审批、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民生领域资金等数据智能采集、统计分析、发现问题一体化监管。加快“智慧纪检监察”平台建设,横向纵向打通数据壁垒,提高科技正风反腐水平。
五、组织保障
清廉长沙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清廉长沙建设的政治责任,抓好推进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推进工作,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立健全分管市领导领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责任。鼓励基层创新、先行先试。要将推进清廉长沙建设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和评估办法,切实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推进情况列为巡察、日常监督、工作督查重要内容,从严纠治履责不力、措施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以有力监督推动清廉长沙共建共创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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