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长沙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30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0月1日起,长沙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新受理的登记业务,除军产不动产及集体土地登记业务暂不提供电子证照外,其他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含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等)均颁发电子证书或证明。这意味着长沙不动产登记将全面进入电子证照时代。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电子证照记载的事项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相对纸质证照生成更加快捷、方便,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可有效提高企业和市民办理登记业务的舒适感和满意度。而且电子证照的存储比纸质证照更加方便,市民再也不用担心证照的损坏和遗失了。
根据《通知》,从10月1日起,原则上开发商及金融机构业务均只颁发电子证书或证明;其他类型业务暂保留原模式,可同时领取纸质证书及电子证照。之前所颁发的纸质证书或证明均有效,不再换发新的电子证书或证明。
市民个人可通过实名认证登陆“我的长沙APP”“长沙市不动产App”、微信公众号,查看、下载本人名下新颁发的电子证书及电子证明。已入网的开发商及金融机构需通过登录公司账户来实现电子证照查看或下载。未入网机构新办业务所发证照由该业务代理人按个人方式查询领取。
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后,如果市民需要纸质证照怎么办?《通知》明确,市民在领取电子证后确需申领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的,需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或其他法人单位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相关材料至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窗口申领。领证时需刷脸并电子签名,一本证只允许申领一次纸质证书。已取得不动产电子证照,同时又申领了纸质证书的,再次办理登记业务时需同时提供纸质证书。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电子证照后,抵押登记费缴交方式也发生一定变化。10月1日起,全业务推行抵押登记费预存抵扣机制,以抵押权人为预存抵扣主体。原则上通过外网预申请平台所发起的业务均实行抵押登记费预存抵扣,外地金融机构可线下缴交不受影响。线下缴费及预存抵扣缴费并行模式过渡期为一个月,请已入网金融机构(含省、市公积金)积极办理抵押登记费预存抵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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