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新版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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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珂 通讯员 曾利)为加快推进数字长沙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紧扣“数据贯通、业务协同、管理闭环”理念,从统筹协同、项目准入、整合共享、运维管理、价值释放五个方面对现有管理模式进行全面升级,推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更加集约、高效、规范。

统筹协同更有力,项目准入更严格

《办法》明确,严格落实“省级主建、市县主用”要求,市级重点应用实行“多级共用”,区县(市)5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须报市数据局技术审查。市属国企、学校、医院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参照《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将使用政府性资产、资源或利用政府影响力建设的项目纳入监管。

严控“零、散、小”项目,规定未满政府采购限额的项目须经市数据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工程项目中信息化部分超过80万元或含定制软件的,须在可研批复前开展技术审查,定制软件投资80万元以上的与工程部分分开,按《办法》审批和管理。严禁拆分项目,在硬件采购中以赠送方式开发定制软件,规避审批监管。

整合共享更深入,运维管理更规范

加快已建系统融合,原则上不新增独立业务系统,新建业务系统应依托既有综合平台拓展。充分使用全市统一共性能力,坚决杜绝重复建设。落实“全市一朵云”架构,既有非涉密机房逐步清理。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办公入口,促进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

明确建设单位须按要求完成信息化项目资产登记并动态更新项目信息,后续运维由建设单位申报,规范运维经费申报与计划管理,未入库不安排经费,严禁在运维服务中新增建设内容。建立市直单位、市属国企统一集约化运维机制。开展项目运行评价,结果与计划安排、资源配置、经费核定、系统下线挂钩,破解“重建设轻运维”难题。

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实现全市共享、一数多用。明确定制软件资产及知识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统一数据编目、共享开放与安全管理标准,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据悉,长沙市数据局正在修订《办法》配套细则,加快构建“计划统编、项目统管、资金统筹、标准统一、资产统登”的一体化管理体系,持续为数字长沙建设赋能。

【作者:王珂】 【编辑:肖彪】
关键词:政府投资 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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