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征信管理条例 北银消费金融被罚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9日讯(记者 陈登辉)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发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罚。
信息公示显示,北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40、41条的规定,被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1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人民币4万元罚款。这并不是北银消费金融首次被罚。2016年,北银消费金融因违规放贷等问题被北京银监局罚款150万元。2017年,北银消费金融因贷款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被北京银监局开出900万元罚单。根据北京银行发布2017年年报,去年北银消费金融给北京银行带来2800万元的亏损。
北银消费金融官网显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经银保监会首批批准筹建、由北京银行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是一家专为我国境内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工商信息显示,北银消费金融注册资金8.5亿元,北京银行为其大股东,持股35.29%,股东还包括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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