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开始!湖南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7日讯(记者 周丛笑)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安监局了解到,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决定5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

  此次行动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加强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重点建立健全以下五项制度: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

  四是建立完善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之日起20日内,必须在门户网站公开。

  五是建立健全“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制度,确保执法效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按照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 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

  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加强对被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及取缔关闭企业的复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执法震慑。所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严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严禁擅自减免行政处罚。

  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和信用信息应用。推行“阳光执法”,有条件的部门要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全面启动“全省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从今年6月开始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按照处罚数、影响力、震慑力均大于去年和依法处罚的基本原则,对部门内部执法机构和市州、县市区相应部门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进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讲评、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

【作者:记者 周丛笑】 【编辑:谭伟】
关键词: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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