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好,项目审核快 长沙将实行工程建设“告知承诺+信用监管”模式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肖日凡)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告知承诺制审批如何做到“放权不放任”?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实施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6月1日起,长沙将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告知承诺+信用监管”模式,并对拥有良好信用的企业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方面优先办理。

  告知承诺制以告知为前提、承诺为核心、信用为基础、监管为保障,通过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在保持行政审批部门必要的控制权前提下进一步简政放权,尽量缩短项目开工前期工作周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对于政府转变职能十分关键,能够有效加快审批速度,让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让企业获得便利。

  根据《办法》,长沙将对全市涉及工业用地 (不含工业地产项目) 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建立和应用其信用信息,以及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相关活动。企业信用信息是由相关执行主体对企业基本概况、资质业绩以及经营行为、履约能力、管理水平、服务保障、社会责任等方面所作出的客观评价。

  对拥有良好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实施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对其从事业务按法定资格条件、标准优先准入;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环评安评、投标采购、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安排拨付有关补贴资金、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惠、奖励或优先办理;在执业资格申请、信贷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四个阶段中后续审批项目和后续审批环节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等。

  对存在不良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将严格按程序履行告知、公示后,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包括撤销其荣誉称号,规定时期内禁止或限制其参与招标采购、评优评先等活动及报名资格,可实施行政处罚等;在资格审查、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信贷支持、救助项目、财政性补贴资金等方面予以限制,严重失信记录依法向社会公示;限制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提高检查频率和力度;从严实施项目核准、备案及其他事项审批;向社会或在行业内进行公开、警告或通报批评等。

【作者:陈焕明】 【编辑:彭雨纯】
关键词:项目审批 告知承诺 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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