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放行偷车贼被辞退后索赔,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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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蒋志强)保安放行偷车贼被辞退,能否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记者今日从湖南高院了解到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法院最终驳回保安诉讼请求,认定物业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9月一个深夜,保安刘某在岗值守,一辆皮卡车和一辆无牌奥迪驶入地下车库。刘某没有对两台车辆进行登记、核实、上报。半小时后,皮卡车上人员手持拆卸下来的车牌扫描闸机,皮卡车后拖着一辆白色轿车驶出,无牌奥迪紧随其后。刘某虽走出岗亭查看,但没有上前拦阻、核实人员身份,也没有呼叫支援,随后又手动开闸放行了无牌奥迪车,最终导致业主车辆失窃。

  事发次日,物业公司出具处罚通知书,认定刘某严重失职,违反岗位职责与员工管理制度,造成业主财产损失、企业声誉受损,作出辞退决定,不久后向刘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刘某不服,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刘某2020年入职时已签字领取《员工手册》,公司也将《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秩序维护管理制度》在监控室张贴公示。同时,针对小区曾发生过业主车辆被拖车拖走的情况,公司曾在刘某所在的微信工作群下发通知,要求值班人员对皮卡车、拖车等车辆提高警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刘某理应知晓岗位要求。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已完成公示、告知流程,对刘某具备约束力。刘某明知公司要求,面对可疑车辆未落实登记、拦阻、上报等职责,造成业主车辆失窃,引发业主投诉,给物业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构成严重失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法院对刘某诉讼不予支持。

  办案法官表示,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最严厉的处罚,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权时应格外慎重,必须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有员工签字确认,违规事实证据确凿充分,处罚力度与过错程度相匹配。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做到制度合法、事实确凿、程序正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

【作者:黄能 蒋志强】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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