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曝光两起生态环境“未督先查”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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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5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玮蔚)为配合做好即将开展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湖南省、长沙市环委会会议精神,近日,长沙市环委会制定了《2023年长沙市生态环境领域“未督先查”工作方案》,在全市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29日,长沙市环委会对外曝光了2起生态环境涉气执法典型案例。

一、某水泥生产企业易产生扬尘物料贮存场所未密闭案

案情简介:监督帮扶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向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交办某水泥公司物料堆放场所未密闭的问题线索。

2022年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该企业进行巡查,该单位正在生产,水泥粉磨站正常运行,未完全封闭的堆场为堆放石膏、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料棚,但料棚围挡上沿及进出口处均未采取密闭措施,且堆放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同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查处情况:该公司未密闭贮存石膏、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罚款2.98万元。

二、某企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案情简介:2023年3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望城区内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三个反应釜在密闭车间内作业,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外部集气罩收集废气,执法人员使用风速仪在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测试风速,三个集气罩的风速均低于0.3m/s。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于当天立案调查,鉴于该公司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完成了整改,依据有关规定,经集体审议,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该公司被查处后立即更换了大功率风机,完善了废气收集设施。

【作者:彭玮蔚】 【编辑:朱秉山】
关键词:生态环境 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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