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法院巡回审判非法捕捞 生态修复湘江“母亲河”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曾晶晶)30日,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湘江村,村民任某文将1万6千尾鱼苗(合计900kg)放归湘江水域。现场5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及村委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共同见证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
记者今日从望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任某文系望城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的被告人。2017年8月31日19时许,任某文、李某相约捕鱼后,二人驾驶共同购买的电捕渔船来到湘江望城区区域的蔡家洲至洪家洲水域用电捕鱼。
其中,任某文负责开船和开启电捕鱼设备,李某负责捞鱼。当日晚10时许,任某文、李某打完鱼回到岸边时,李某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任某文逃离现场。民警当场将电捕渔船、电捕鱼设备、装鱼的塑料桶及捕获的水产品24.46公斤予以查获。
后来,任某文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表示自愿向湘江水域投放鱼苗,用于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资源。
为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教育效果,增殖放流活动后,望城区法院在高塘岭街道湘江村巡回审理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当庭判处任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说法
望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该案主审法官龙兴盛表示,被告人任某文伙同他人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被告人的非法捕捞行为不仅威胁到了湘江水域鱼类资源的生态多样性,还会危害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及安全。被告人应当以此为戒,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生态系统带来的严重危害,在以后的生活中,尽自己最大努力去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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