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AI模型侵权案判赔160万:抄作业,是要付出代价的|有话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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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臣欢

人工智能模型结构和参数被抄袭如何定性?在4月23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新闻通报会上,全国首例AI模型侵权案——“变身漫画特效”案的案件详情正式披露。该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明确保护人工智能模型结构和参数的案件。(4月24日 湖南日报)

该案中,原告某科技公司在其运营的短视频App上线“变身漫画特效”。时隔两月,被告某技术公司上线“少女漫画特效”。两者名字略微有差,但特效在视觉效果上高度一致。原告遂以被告抄袭其特效模型结构和参数、构成著作权侵权及反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万元。

这一判决来得很是时候!不可否认,当下的AI领域正是一片创新热土。如果“抄作业”现象没人管,研发团队的心迟早会被浇凉。

原告的经历就是个典型:辛苦投入、反复琢磨优化,才得到那个我们平时随手玩的“一键变身”效果。被告呢?直接“拿”走用。这不就是别人辛辛苦苦种桃林,你偷摸把整片果园挖走了?

判决说得很明白:经营者通过数据训练、优化调校等方式所形成的人工智能模型参数与结构,能够为其带来创新优势和经营收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竞争利益。

显然,技术可以共享,但研发成果不能白剽。今天纵容了“拿来主义”者,明天整个行业就没人在美术创作和代码优化上下功夫。

有的人可能会担心,这么一判,AI工具会不会寸步难行?恰恰相反,给真创新撑腰,就是给普通人能享受到的技术好产品铺路。

不过,如果把视角拉到AI生成内容的另一端——普通创作者与平台使用者之间,仍然存在现实困境。大量用户利用各类AI生成了很多精美图片,但到了“维权”关口,问题变得棘手:简单提示词生成出来的图,能不能算独创性作品?AI又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作者”,那用户如何证明自己拥有完整权利?简单来说,我们天天在刷的“AIGC神器”,可能在某一天给我们自己设下维权陷阱——打工人用AI加班干活,到头来东西究竟归谁,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以,这次法院在保护AI模型上的成功判决,虽然只是一道光亮,却也指明了AI司法保护的下一步分工——著作权法守住“独创性表达”的门槛,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托住“投入性研发”的底。模型结构和参数这类难以归入传统作品的创新成果,可以通过竞争法获得保护;而往后,训练数据的合规性、生成内容的权属等问题,也可沿着这条“分层保护”的思路逐一理清。

作为普通用户,我们以后用到的每一个有趣的AI功能,背后可能都始于这样一次判决所确立的规则——“拿来”容易,但代价不轻。

【作者:付臣欢】 【编辑:聂思佳】
关键词:AI模型侵权案 全国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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