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臭肉事件”教训,把学生餐办成良心餐

相链区块链

陈广江

10月19日,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该批次鲜猪肉片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判定为不合格;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已对学校、涉事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和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10月20日《昆明日报》)

随着通报出炉,引发全网关注的“臭肉事件”暂告一段落。对涉事学校、企业和相关部门来说,此事的发生,教训极为惨痛和深刻。从更广泛的层面看,如何汲取教训、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真正把学生餐办成放心餐、良心餐,恐怕不是一地一校面临的问题。

“臭肉事件”的发生,表面上看是鲜猪肉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出了问题,但实质上是学校管理混乱、企业责任缺失的必然结果。鲜猪肉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直接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五个半小时——这是严重违背生活常识的,市民在家做饭都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10月的天气,昆明气温较高,若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一盆鲜猪肉片必然变质变臭。

事实上,警报早已拉响。据报道,在“臭肉事件”发生前,有家长向老师反映食堂饭菜有问题,学生吃了会腹泻;家委会也曾多次到学校交涉,但都不了了之。无奈之下,一些家长突击检查食堂,揭开了“臭肉事件”的盖子。在随后的交涉过程中,校方种种避重就轻的态度,可谓火上浇油。

“臭肉事件”本可以避免。但现实是,食堂承包企业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却擅自承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连食品贮存管理常识都没有;学校则“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对问题视而不见。这么看,发生“臭肉事件”几乎是必然的。这种情况下,家长“良心何在”的质问,可谓振聋发聩。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万千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但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背后的原因大同小异,说到底都是底线失守。

把学生餐办成良心餐,首先需要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次,食堂承包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货查验和食品贮存管理,确保所提供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再次,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校园食品安全离不开社会监督。在校长陪餐制度流于形式的情况下,应推广实施家长陪餐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但现实中,落实家长陪餐制度的学校并不多,究其原因,不是条件不够,而是学校不积极、有顾虑。

落实家长陪餐制度,难免会增加学校食堂的管理成本和难度,但显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相比校长,家长会真正站在确保孩子舌尖安全的角度,认真检查监督学校食品采购和操作烹饪情况,进而倒逼学校、企业尽到责任。

【欢迎投稿】

  长沙晚报时评征稿,论时事热点,评社会万象。激浊扬清,扶正祛邪。择优刊发,优稿优酬。投稿邮箱:cswbplb@126.com

【作者:朱炎皇】 【编辑:刘可馨】
关键词:学生餐 学生餐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