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入法,瞒报同样追责 | 山水洲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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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十分钟,校园的某个角落,一个孩子被推搡着,周围是嬉笑声与手机录像的光点——这些隐秘的暴力场景,曾是许多校园里难以言说的痛。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这一立法突破,标志着我国校园欺凌治理从“校规约束”迈入“法治规制”的新阶段。

法律的落地,需要配套执行的坚实步伐。就在新法实施后不久,1月4日长沙市教育工作情况通气会召开,橘洲君从会议上获悉,2026年长沙市将扩充新城学校严管区学位,完善专门教育收生入学办法,提高教育矫治水平。

那么,这柄“法治之剑”该怎么运用?它又将如何改变校园的治理生态?

2025年6月27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实施以来首次“大修”的法律,历经三次审议、吸纳12万条社会意见,终以高票获得通过。

以往校园欺凌事件往往因施暴者年龄小而“一放了之”,现在则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和矫治。

“欺凌的伤害是不可逆的,不仅是身体上的,更有心理上的创伤。”长沙市实验中学心理成长中心主任、国家心理督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毛巍嶷表示,许多受害者会长期陷入自卑、焦虑,甚至有过激行为。而过往治理模式的滞后,让这些创伤难以得到及时的干预与修复。新法规的实施,正是为了通过法律的刚性约束,遏制欺凌行为的发生,为受害者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告别“一放了之”,戴上法律“紧箍”。

与以往依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原则性规制不同,此次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以专门条款明确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将“殴打、侮辱、恐吓”等典型欺凌行为直接纳入治安处罚范畴,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并配套矫治教育措施。

“很多校园欺凌的发生,来源于施暴的孩子心理不健康,完善的校园日常管理和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是我们学校解决这个问题的两个抓手。”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党委书记戴萍介绍。同时,法规明确了学校的“报告义务”,将瞒报、漏报严重欺凌事件的责任与主管人员的职业前途、法律责任直接挂钩,彻底打破了部分学校“为保声誉瞒报欺凌”的灰色空间。

以往学校处理欺凌事件时,常陷入“管重了怕担责、管轻了没效果”的两难,新法规让学校在处置时有了明确依据,更倒逼学校将欺凌治理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

2024年5月17日,望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被告人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当日,湖南高院在抖音平台对庭审现场全程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达1200余万人。网络截图

是“打闹”还是“欺凌”?

新法规的落地为校园欺凌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但在实践层面,“严重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细化”仍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学生间偶尔的口角争执,和多次持续性的辱骂,性质截然不同,”长沙某学校班主任跟橘洲君举例表示,“比如一次两句的斗嘴可能是玩笑,但如果是长期、有针对性的言语攻击,就可能构成欺凌。这需要明确的量化标准来界定。”

在校园里,这个问题更是让老师犯了难。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不少老师都表示曾遇到过类似的场景:两个孩子课间追逐打闹,其中一个不小心摔倒擦破了皮,家长立刻赶到学校质问“为什么我家孩子受伤了”;还有些家长看到孩子脸上的小划痕,就情绪激动地认定是“校园欺凌”,甚至在家长群里引发争执。这让网友们调侃的“老师,怎么没看到我们家子涵”的梗,有了更现实的映射。家长对孩子的过度关注,有时会模糊“打闹”和“欺凌”的边界。

“有的家长确实会过度反应。”芙蓉区一位小学班主任接受橘洲君采访时坦言,孩子们在一起玩耍,难免会有磕磕碰碰,“有次班里两个男生玩闹时互相推搡,其中一个孩子的胳膊被碰红了,家长就坚持说是‘欺凌’,要求学校严肃处理。但实际上,两个孩子平时关系很好,推搡也是闹着玩,并没有恶意。”

“当孩子被欺凌时,家长一定要信任孩子,无条件地去倾听和相信他,不要说‘那怎么他只欺负你啊,不欺负别人啊’‘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啊’‘你太敏感了’这样的话,让孩子情绪稳定地描述细节,有助于家长更好地判断,帮助孩子摆脱负面情绪。”毛巍嶷举例她辅导过的案例,有学生因为被叫自己不喜欢的绰号而积累了负面情绪,“这些我们心理老师就会主动干预,并教会学生要学会表达自我,守护好自我边界。

橘洲君从长沙市教育局安全处了解到,目前长沙市校园防欺凌已形成常态机制,针对新要求,长沙市教育局已会商相关部门,并联动各区县及学校,结合2026年主题教育课,邀请法治副校长对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专题讲解。

但校园欺凌的治理,从来不是某一方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携手,凝聚起“1+1+1>3”的强大合力。

2025年12月26日,雨花区砂子塘小学报告厅里,以“一场教育改革的雨花实践:‘教联体’如何织就孩子的未来”为主题的活动举行。长沙晚报通讯员宋卉 摄

家校社联动,构筑“1+1+1>3”的防护网。

学校是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阵地。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校园防欺凌工作进行起底式调查,督促学校落实防控职责,并实现全市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

各中小学也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教育“活”起来。芙蓉区燕山二小邀请省检察院宣讲嘉宾进校园,以情景问答、案例分析的互动形式,教会学生识别校园欺凌、网络侵害等常见风险,掌握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求助、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帮助等维权途径;开福区新竹第二小学组织学生走进法院,开展“防欺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官庭审、参与普法答题,在沉浸式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

2025年5月27日,开福区新竹第二小学组织学生走进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展“防欺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王志伟 摄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教育部印发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明确提出,推进学校持续加强“教联体”建设,密切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将心理健康作为必讲内容,引导家长多陪伴多关爱,注重培养子女健康身心。同时,学校加强对学生发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向家长反馈,重点做好与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家庭的沟通联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性循环。

社会力量则为校园防欺凌工作注入多元动能。近日,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新村社区开展“守护花蕾,共筑未来”主题活动,创新运用剧本游戏形式,为辖区青少年打造一场兼具趣味性与教育性的校园防欺凌安全教育课。

新竹破土,倚重四方沃土与阳光雨露;少年成长,亦需法律、家庭、学校与社会共筑的“防护林”。从“校规兜底”到“法治亮剑”,这不仅是治理方式的升级,更是对“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温柔以待”这一社会共识的回应。

记者/岳霞

编辑/刘丹 校读/肖应林

初审/胡兆红 终审/李辞


【作者:岳霞】 【编辑:尹玮】
关键词:校园欺凌;长沙;《治安管理处罚法》;校园暴力;校园霸凌 校园欺凌;长沙;《治安管理处罚法》;校园暴力;校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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