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罚款、没收! | 应急管理看长沙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舒元臻 通讯员 向玲娅 许晴枫)“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产品质量不达标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后果不容小觑。”记者今日从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日前湘江新区一商户因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被新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近期,根据上级部门交办线索,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岳麓区某烟花爆竹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14盒“疯狂的鲨鱼”烟花爆竹,其销售包装标志缺少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信息,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相关规定,属于非法生产的不合格产品。
“这类烟花爆竹来源不明,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不仅对自身构成危险,也威胁社会公共安全。”执法人员当场对商家进行训诫教育,并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所得不足一千元,而且未构成其他情节严重情形,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500元、没收现场查获的14盒烟花爆竹以及违法所得39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GB 10631-2025《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湘江新区应急管理部门提醒,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烟花爆竹,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广大市民要通过正规合法渠道选购烟花爆竹,拒绝购买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认真核查执行标准等信息,确保安全燃放。
据悉,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有奖举报:凡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或登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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