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又有小区派“红包”:别光羡慕行动起来

端午节过完,道哥大清早热了个粽子当早餐,照例在“掌上长沙”APP(欢迎读者下载)和微博间反复横跳,把小长假漏看的新闻过一遍,找找选题(顺便摸鱼)。

一则新闻让道哥大呼:“果然是别人家的小区!”

6月12日,长沙开福区佳阳·悦景馨都小区的业委会向千户业主发放“节日福利”:一袋大米、一桶食用油。

“福利”总价值约11万元,来自小区公共收益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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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阳·悦景馨都小区的业主们排队领取业委会发放的“节日福利”。

原来,该小区每年约有20万元公共收益由业委会进行支配,主要来源于电梯广告、公共区域停车收费等。都2021年了,该小区物业费还一直保持在1.2元/平方米·月,业主使用小区地面停车位,每月仅需支付90元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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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阳·悦景馨都小区的业主展示领取到的“节日福利”。

收益有账,公示有信,业主有福。“别人家的小区”,就是这么壕,这么阳光。以至于过了好几天,这个小区发“红包”的事还挂在微博的长沙同城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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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扒一扒长沙小区发“红包”的历史新闻,还有更阔气的:

2018年12月,开福区金色比华利小区发了总价值约190万元的红包,每户业主能拿到300到2000元不等。

2020年5月,岳麓区宜居花园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发了38万元业主红包;莱茵城小区向4000户业主派发了红包,共计40万元;开福区望麓园街道盛世荷园小区,派了57万元红包。

2021年5月8日,金色比华利小区又双叒叕发“红包”。这一次返还了170万元给业主。

这些“红包”,全部来自以上小区结余的公共收益和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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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领“红包”啥感受:惊喜。图源:湖南都市频道

小区公共收益明确归业主所有,我国《物权法》早有规定,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更是进一步予以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正式实施,已是2007年10月1日的事。

十多年过去了,小区给业主发“红包”,应该是常态,而不应该是稀罕事,为什么这类新闻还是流量密码,大家就是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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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哥觉得,是不是因为更多的小区,没有发这个钱?是不是因为更多的小区,在这方面还是一笔“糊涂账”?

近年来,不少小区业主、业委会及物业企业之间因为公共收益矛盾冲突不断,成了小区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

小区给业主发“红包”,本该是社区的“家事”,之所以屡屡上新闻,只怕是全靠同行衬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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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好政策为何“行不致远”?还是在推行上有阻碍。

道哥不是不知道其中的不易。

组织业主委员会,不容易——比如业主维权意识淡薄,物业强势;确认公共收益来源点,不容易——物业不透露广告、停车费收入数据,或拖或赖;利用小区公共收益,也不容易——业委会缺乏专业人士,和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漏掉了小区公共收益如何使用的细则。

法律明确了的东西,不能因为它难,我们就不去做、不去争,直接“躺平”了。我们不能光是羡慕别人有,也要努力去拿属于自己的权益。

长沙这些发红包的“名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甘于奉献,为小区全体业主谋权益。换句话说,他们是觉醒了,并且有在实实在在做事的。

这又绕回了道哥想安利的一部剧——《觉醒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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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点赞、评论小区发业主“红包”的新闻,是为塑造正确的舆论氛围出了一份力,为别人出力,间接为自己出力。

参与或支持组建业委会、盘点小区公共收益、公示收益和支出,也是出了一份力,为自己出力。

别光羡慕,行动起来。

【作者:杨晏彬】 【编辑:杨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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