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来了,湖南法院2025年以来审结环资案件147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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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8月12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记者获悉,2025年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4710件,其中刑事案件1689件、民事案件3720件、行政案件9301件。

湖南高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能 摄

湖南高院民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鹏介绍,湖南法院聚焦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开展司法保护,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涉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案件21件、非法捕捞案件373件及长江流域黑臭水体、垃圾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157件,有效筑牢长江中下游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审结涉长株潭生态绿心案件1329件,助力长株潭生态绿心建设。

环境资源案件事关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湖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碳汇认购”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责任的工作指引》,探索创新绿色低碳模式下的替代性修复方式。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供用电、气、水、热力合同纠纷、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态矛盾纠纷案件646件,有力助推“双碳”目标实现;依法审结涉物业安装充电桩纠纷42件,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妥善处理涉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纠纷28件,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环境资源案件往往具有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等特点,而且专业性强,湖南法院如何提升该类案件审判质效?

王鹏告诉记者,全省法院以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落实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机制。目前,全省法院已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38个,环境资源合议庭及审判团队80个,环境资源人民法庭8个,3家中院、19家基层法院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300余人,审判辅助人员600余人;在洞庭湖、东江湖、湘江、澧水、资水、沅水设立跨流域集中管辖法庭,为“三审合一”提供坚实的机构保障。同时,聘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30余名,发挥专家团队智囊作用,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支持。

此外,全省法院加强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强化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协同保护。其中,2025年4月,湖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等八家单位联合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办法》,共同保护生态环境;2025年11月,湘西中院与重庆五中院、贵州铜仁法院签订《“锰三角”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备忘录》,共同启动“锰三角”区域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机制,为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作者:黄能】 【编辑:聂思佳】
关键词:环境资源案件 湖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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