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一个案子,解一类纠纷!长沙法院以创新机制化解类型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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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能

  “公正审理明是非 司法为民显担当”“法为基石民为本 公正司法暖人心”……不久前,芙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5面锦旗。锦旗上的文字不仅是当事人真心致谢,更见证了一场高效解纷——涉及108位业主、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地铁铺面系列纠纷,通过“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短时间内成功化解。

  不只是芙蓉区法院,面对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金融借款等争议集中、案情相似、数量众多的类型化纠纷,近年来,长沙法院持续推进“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长沙法院推进“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高效化解类型化纠纷。图为宁乡市法院联动综治中心、街道化解一起物业服务系列纠纷。宁乡市法院供图

  用“一案判”引领“类案解”

  在芙蓉区法院办理的地铁铺面系列纠纷案件中,108名业主购买商铺30年经营权后,因项目无法交付要求退款未果诉至法院。法院选取其中1起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并达成调解,以此为范本快速调解其余107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业主赠送锦旗致谢。“我们都知道打官司很麻烦,又怕吃亏,有了典型案例做示范,心里就有底了。”参与批量调解的当事人汪雯(化名)表示。

  除了商铺经营权纠纷,商品房交易纠纷关乎群众安居权益,案情复杂、对立情绪强,也是批量解纷的难点。

  天心区某房产开发公司与多名购房者因违约后拒不配合网签撤销手续产生纠纷,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天心区法院,9起案件案情相似、诉求一致,双方僵持不下、矛盾尖锐。为快速破解僵局、减少当事人诉累,天心区法院选取其中1件典型案件优先审理、快速裁判,明确购房者违约后撤销网签的义务,为剩余8起案件提供清晰的裁判指引。调解员依托示范判决确立的标尺,逐案联系当事人开展耐心调解,承办法官全程跟进释法明理,精准剖析诉讼利弊、预判判决结果,打消双方侥幸心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最终,剩余8起系列房产纠纷全部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通过典型个案确立裁判标尺,再用生效类案判决引导调解,法官与调解员联动释法,可以更好达到‘审理一案、化解一批、治理一域’效果。”天心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谢炎上介绍,天心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深耕先行调解,联动天心区综治中心实现“法院主导、综治统筹、标准统一、批量化解”。

  多元调解赋能类案化解

  “本以为官司要打很久,没想到这么顺利就解决了问题。”湖南某家具商场商业管理公司曾卷入一场物业服务纠纷,有关负责人至今仍深有感触。

  2022年,该公司与张某等一批商户签订《招商合同》,明确了场地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物业管理费等核心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商户因经营亏损、对物业服务不满等原因,未足额交纳租金等费用。商业管理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张某等商户诉至宁乡市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滞纳金、物业管理费并腾退场地。

  宁乡市法院了解案情后,依托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快速摸排建账,并构建“1+N”多元解纷体系。其中,宁乡市法院员额法官邓璐阳、司法辅助人员罗泽江、调解员贺湘顺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提供法律支持;依托综治中心调解室、街道公共法律工作服务站,展开线下集中调解,方便商户灵活参与,减少误工损失。

  “本案为批量合同纠纷,若简单通过裁判方式处理,难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邓璐阳介绍,经过多方调解,商户与商业管理公司逐步打破信任壁垒,搭建起理性对话的桥梁,最终一批案件成功达成调解,实质化解纠纷。

  完善类案化解制度体系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各地纷纷探索建立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将类型化纠纷治理作为推进多元解纷工作的重点。

  如何进一步完善“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提升纠纷化解质效?

  “法院通过示范性诉讼确立的裁判规则,为调解构筑了信任基础,既大幅提升了调解的权威性,也增强了调解结果的可接受度。”岳麓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审理示范案件形成“参照样板”,推动类案纠纷批量调解、源头化解,需要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明确类型化纠纷适用范围,完善示范裁判指引、批量调解流程等配套制度,以制度创新破解实践难题。

  “速裁快审机制可以畅通批量化案件示范诉讼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示范性诉讼的引领作用。”雨花区法院立案庭有关负责人介绍,化解类型化纠纷,要规范示范诉讼与批量调解案件选取标准,及时启动类型化纠纷工作程序。同时,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派驻法官团队的法律指导作用,构建类型化解纷的特色工作模式,强化物业服务纠纷、劳动争议、金融案件纠纷等领域的专业商事调解力量。

【作者:黄能】 【编辑:谭伟】
关键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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