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跑分”、出售信用卡……宁乡法院通报两起电信诈骗案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邹晴 王闻达)如今不少“兼职”打着轻松赚钱的口号,但它的背后可能有猫腻。宁乡市人民法院今日通报两起电信诈骗案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图小便宜,谨防诈骗。
男子“跑分”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 获刑9个月
2020年10月底,吴某林受初中同学易某文(另案处理)的邀请,一起参与“跑分”(一种为人提供支付通道,并从中获取佣金的犯罪活动),易某文称“跑”10万便可以得600元,经济拮据的吴某林在金钱的诱惑下当即答应了易某文的邀请。在易某文的带领下,吴某林来到宁乡某小区,半个小时后其银行卡就收到了一笔不明渠道的款项,吴某林将该笔款项通过微信转到上家提供的银行卡中,一次“跑分”便完成了。易某文用同样的方式操作,一天时间内“跑”了九万余元,从中获取佣金600元。
尝到甜头的吴某林拿出了5张银行卡用于“跑分”,在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后,吴某林又拿来了妻子朱某婷的银行卡,继续 “跑分”。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期间,吴某林“跑分”金额达46万余元,非法获利2800余元。吴某林“跑分”的银行流水中有被害人被诈骗的资金流入,且银行流水可能是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非正常资金流动,已达刑事追诉标准。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林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林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男子出售信用卡给他人“洗钱” 获刑一年
2019年上半年,一直没有经济来源的欧某听说柬埔寨有好工作,而且报酬不菲。不想放弃这个“好机会”的欧某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柬埔寨哈努克市做起了赌博网站的推广工作。
抱着“发财梦”的欧某来到外国后才发现这里并没有所谓的“高薪”,微薄的工资甚至都不足以支付机票钱。此时,欧某所在公司的组长刘某(在逃)找到了欧某,表示想用1200元购买欧某的银行卡,走投无路的欧某当即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和密码交给了刘某,同时又以350元一个的价格将自己的3个微信号出售给了刘某。
2019年9月,回国后的欧某手头拮据,于是又想到了卖银行卡这种“轻松”的赚钱方式。他将女友曾某的银行卡账号、密码以及微信账号、密码一并发送给了刘某,从中获取利益1500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欧某出售给刘某的信用卡均用于赌博网站的资金流转,两张信用卡共流入资金110余万元。法院认为,欧某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欧某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此,经法院认定判处殴某一人犯数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21年以来,宁乡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涉电信网络犯罪(包含电信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93件138人,审结72件95人,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结60件72人,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10件18人,电信诈骗2件5人,上述被告人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且均被判处实刑。
下一步宁乡法院将持续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做到严厉打击、惩教结合、遏制犯罪,切实解决好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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