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模⑩丨公诉人方惠:铁肩担正义柔情为百姓
长沙晚报记者 黎铁桥 通讯员 邹嗣娟
“我是一名市级检察院公诉人,到我手上的案件,被告人都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责任太重了!”6月27日,身穿检察官制服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方惠出现在记者面前,尽显一名女性检察官特有的威严。“当一名公诉人虽然工作累、压力大,但我从心里喜欢这份给我带来人生价值的职业。”她说。
一个案件审结报告写出30多万字
出生于1980年的方惠是常德人,曾在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凭着过人的业务能力考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担任一审公诉人11年,这个80后美女检察官每年平均办理重特大案件20余件。阅卷、审查、讨论、出庭、监督,每一个办案环节她始终坚持的就是:审慎。
作为一名公诉人,方惠的工作状态就是“5+2”“白加黑”,不是挑灯阅读审查案卷,就是出庭公诉、法庭论辩。有的案子案情复杂,需要翻阅、审查的案卷有上百本甚至更多,每本案卷有两三厘米厚,参加庭审时她要和同事一起,拖着好几个装满案卷的行李箱去法院。审查厅级干部刘某某涉嫌受贿等罪名一案时,有近两个月时间,方惠每天加班加点审查案卷。她并不拘泥于起诉意见书认定的65笔犯罪事实,而是通过对全案24本侦查卷宗、30张审讯光碟所涉及全部证据进行全面综合比对,对所有证据和事实进行反复梳理,最终审查出涉嫌犯罪事实146笔,写出长达33万字、共700多页的审结报告初稿和补充侦查意见。最终,刘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为被害人亲属争取赔偿与救助
法庭上,方惠代表国家出庭公诉、指控犯罪,铁肩担正义;法庭外,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感性去思考案外细节。办理曹某故意伤害案时,她了解到被害人亡故后其年迈的父母与年幼的女儿生活陷入困顿,而被告人曹某赔偿能力有限,便去找被害人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希望对被害人亲属给予救助;又积极奔走为被害人亲属争取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最终,在该案生效判决一年多后,被害人亲属领到了3万元的救助款。这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启动特困刑事被害人求助工作后完成的首例救助。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方惠在工作中从不违规会见当事人及其亲属,时时处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2010年10月,方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她说:“我的成就感来源于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与辩护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自己的公诉意见得到法庭的支持,最终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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